情报客

如果你是池塘裏的一只鴨子,由於暴雨的緣故水面上升,你開始在水的世界之中上福但此時你卻以為上浮的是你自己,而不是池塘。

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

從業務范圍和賠償原則上看,商業保險既包括財產保險,也包括人壽保險。如果你投入更多的保險費,你可以在保險價值范圍內獲得更多的保險賠償。它體現了多保、少保、少保的原則,而社會保險僅限於人壽保險,不受保費投資差額的保障。它體現了基本社會保障的原則。


為大客戶推出碌卡機,讓大客戶發放給公司的職員或者是親朋好友,當做是福利或者禮物。那麼這樣的商戶必然是要申請碌卡機刷卡機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分擔損失的方式。保險基金應當在大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險費的基礎上設立,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參保人分擔。保險是一種經濟制度。主要表現在: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商品交換關系、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揭示了保險的屬性和本質。
險實際上是人壽保險一種,香港富通保險公司領先推出儲蓄保險相關產品,客戶可根據自身所需選擇相應投保產品,可以保障自己財富在短時間或長時間內得到儲蓄保險回報,在保障自己的財富價值同時獲取對應回報。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擁有專業的風險管理知識和大量的風險損失數據,為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數據支撐。同時,保險公司大力宣傳和培養投保人的風險防范意識;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引導投保人加強風險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提取防災資金,資助購買防災設施和防災治災研究。
社會關系管理:通過保險處理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合理補充損失,還可以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當事人之間可能發生的事故糾紛。保險貫穿於應對災害、參與社會關系管理的全過程,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良好的社會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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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利益是指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享有的法律承認的利益
事故造成的損失必須具有經濟價值
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應對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

財險業三年“小目標”落地 圈定線上化率等指標

財險業三年“小目標”落地 圈定線上化率等指標


醞釀多時的財險業三年“小目標”終落地。摘要近日銀保監會下發《推動財產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從行業整體轉型、保險服務能力增強、對外開放等五方面劃定了財險業未來三年發展路線圖。其中是在線變動率等硬指標,也是三年後行業業績拉出的“過關線” .


《方案》劃定了財險業高質量發展的三年行動總目標,即到2022年,財產保險業保持平穩較快增長,保障水平、服務能力和資本實力進一步增強,基本實現財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均達標、風險綜合評級均在B類以上,推動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備、治理科學、競爭有序的財產保險市場體系。


具體情況來看,為了能夠促進企業行業向精細化、科技化、現代化經濟轉型發展,《方案》從加快行業轉型升級、提升數字科技技術水平、完善管理公司治理結構體系三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如在提升數字科技水平方面,《通知》除了鼓勵財產保險公司利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對傳統保險操作流程進行更新再造,提高數字化、線上化、智能化建設水平;通過數字化升級風險管控能力,提升風險定價、細分客戶以及反欺詐等核心競爭力之外,文件還圈定了一硬性指標:到2022年,主要業務領域線上化率達到80%上。


對此,李,在國家一級經濟學認為保險資金投資大學部副主任,首先看的,在越來越多的重要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技術創新中的作用,中國政府一直強調要用科技創新引領時代的發展。保險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當然也需要利用科技創新來帶動保險業的發展。


其次,他認為,從保險行業發展層面看,保險業作為一個非常重要的金融企業服務行業,在科技創新應用研究領域與之切合度比較高的,便是互聯網信息技術。因此,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主管部門鼓勵企業轉型的財產保險線。


而在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以加快轉型和產業升級,“通知”要求,推動財產保險公司加強其資本基礎,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及關聯交易的行為,使操作更加透明公司治理和法規遵從。壓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管理主體責任,建立一個健全董事會進行有效履職、高管層職責規范、監事會監督到位的現代中國企業內部治理機制。 完善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形成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


同時,為提高保險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能力,提出大力推進專營保險業務發展,包括責任保障、衛生、農業和科技專利等領域,為國家重大戰略服務,支持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工業發展。


《方案》還順承了此前保險業發展不斷進行擴大的對外改革開放趨勢,鼓勵外資保險有限公司管理優化網點布局,合理增設分支機構,有序拓展業務能力范圍,支持符合社會條件的境外金融監管機構風險投資入股國內財產保險責任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對於再保險業務,“規劃”特別強調,要促進再保險市場,包括鼓勵有條件的財產保險公司設立外資再保險公司專門的再保險功能性機構或優化現有的再保險業務,以及支持增加投資。


北京商報記者對比發現,相較於6月出台的《加快財產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見稿)》,此次《方案》對許多較為具體的量化指標進行了模糊化處理,如刪除了達到1200元的保險密度和要達到1.5%的保險深度等指標。


對此,李認為,首先,受疫情影響,未來經濟發展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整個國民經濟還沒有確定今年的量化指標的發展,三年品質發展的速度財產保險NAPA也沒有提供一個明確的量化目標。其次,《方案》繼續強調保險業要回歸分析風險社會保障,要求企業行業從銷售驅動向產品信息服務驅動發展轉型,從傳統文化經濟補償向風險控制管理與增值服務升級。這意味著,未來財產保險行業在向客戶提供風險保障的同時會更多地提供各種增值服務,也就是說未來保險公司“保費收入”中“增值服務費”的占比可能越來越高,這種情況下,再過分強調保險密度與保險深度也沒有多大意義,因為此時“保費”已經不再是風險保障的對價了。